玉林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2024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玉林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玉林市教育局指导,现为广西供应链职业教育集团的理事单位、玉林市人工智能技术协会副会长单位及玉林市无人机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目前在校生人数近4000人,2028年规划在校生10000人。为满足学院教育教学活动需求,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工作,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并在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予以明确;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报考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且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情形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应聘,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认证报告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上述时间取得岗位所需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6年7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公开招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日8:00—7月9日18:00。
2.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教职人员控制数等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下同)、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考察时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拖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ylzy.gkzpfw.com/”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填写要求。网上报名时,学院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简历、家庭成员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与学院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和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仔细、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无法进行修改。报考者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或网上报名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6年7月2日8:00—7月11日18: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学院须在报考者确认报名后次日起2日内,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特别申明: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者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
3.结果查询。报考者在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提交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在7月9日18:00前,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缴交考试费
1.缴费时间。2026年7月12日8:00—7月14日17:00。
2.缴费金额。考试费50元,不收取报名费。
3.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按规定退回考试费。缴费成功后缺考的,不退回考试费。
4.资格审查通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成功。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公布取消和核减的岗位情况
笔试开考前公布因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含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核减招聘人数的开考岗位情况。
(六)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1.打印时间:笔试开考前,具体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2.打印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阶段。
四、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待定,随笔试公告在学院官网另行发布。
2.笔试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的理解等,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成绩查询公告为准。报考者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4.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出现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审查
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在学院官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
(2)毕业证〔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籍证明代替;国(境)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位证;
(4)报名登记表;
(5)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不全或不真实的,学院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在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待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学院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的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满分分值为100分。
(1)专业专任教师岗位、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公共基础课教师岗位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考前一天在学院官网公布试讲授课范围,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满分100分。
(2)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各处室干事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能力。结构化面试时间12分钟,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6.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和父母情况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7.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还不能确定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学院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在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一)体检
体检工作在二级及以上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时间由学院确定。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院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行业准入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经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报考,在考察时因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同意或不配合出具综合鉴定材料、开展考察谈话或查阅人事档案或拖延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导致不能在学院规定的30天内(接到体检合格通知之日算起)完成考察的,将直接取消拟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时间由学院确定。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待遇
学院将在聘用审核完成之日起30日内通知聘用人员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学院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有工作单位的拟聘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860699(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75-2128188(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